admin 发表于 2014-8-24 12:08:45

民工海口建房坠楼身亡 亲属在他人住宅设灵堂

一四川民工刘某某在海口建民宅时不幸坠楼身亡,其妻子王某未能和房东及承包商之间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便找人在该民宅设起灵堂并请来亲友吊唁。民警劝阻无效被王某等人打伤。8月5日,南海网记者获悉,王某等人以妨害公务罪被秀英法院判刑。

  2013年9月7日,民工刘某某在海口市秀英大道12号在建民宅意外坠楼死亡。因刘某某的妻子王某等亲属和房东及承包商之间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当月14日早上,被告人王某、刘某、伍某、王某某等人在秀英大道12号在建的民宅摆设灵堂、焚烧纸钱、播放鞭炮声和哀乐,并挂出横幅,同时在场的还有被王某电话邀请过来的几十名老乡、朋友。该民宅主人阻拦未果后便拨打110电话报警。

  接到指令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派出所教导员黄宏放带着民警林忠和协警林耀祖赶到现场。表明身份并了解情况后,林忠和林耀祖上前劝阻死者的家属及老乡、朋友,让他们停止实施在他人民宅摆设灵堂的违法行为,但对方不听劝阻。

  黄宏放见状上前准备没收横幅时,被告人王某、刘某、王某某、伍某、张某及死者刘某某的老乡杨某等人上前阻拦。王某某、伍某两人将黄宏放手腕抓住,王某某还故意喊“警察打人了”等话来煽动周围的群众。黄宏放的脸部和手臂被抓破,林耀祖的手臂被咬。混乱中有人从后面用拳头狠狠击打黄宏放的头部,黄宏放转身准备抓捕身后男子时,王某及刘某分别抱着黄宏放的腿阻止黄宏放抓捕。张某看到林忠用手机对现场进行录像便上前将林忠的手机抢走,阻止林忠取证,直至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后才将手机还给林忠。经鉴定,黄宏放、林耀祖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秀英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伍某、张某、王某某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碍某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被告人王某、刘某、伍某、张某、王某某适用缓刑。判决王某等五人八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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