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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法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否继续拥有其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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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0:56: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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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房迷给大家分享宅基地建房相关微信,目的是让大家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宅基地继承,农村宅基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转让,农村宅基地纠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等内容。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否继续拥有其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权?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城镇居民可以通过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因房屋所有权而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当房屋倒塌等致使房屋不再存在时,城镇居民不再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文章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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