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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管理办法-2015年宅基地管理新政频出,能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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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0: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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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房迷给大家分享宅基地建房相关微信,目的是让大家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宅基地继承,农村宅基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转让,农村宅基地纠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等内容。

2015年宅基地管理新政频出,能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吗?

2015年宅基地管理新政频出,能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吗?

图为杭州市富阳区八一村村民建起的新房。

  “获得感”是什么?
  对借住在亲戚家的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大岙里村村民张孙斌来说,最实在的“获得感”,就是领到建房用地批准书那一刻的喜悦和满足:“旧屋已经拆了,马上动手建新房。”
  建房,对他和乡亲们来说是“天大的事”,曾经也是“最难的事”,现在从申请到批准却只花了短短三个星期。这样的转变,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起开展的“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密不可分。
  破题:保障23.7万户农民建房用地,找准民生“最痛点”
  小小宅基地,关系大民生。而民生的痛点和难点,正是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3年12月,绍兴柯桥,浙江省首次召开规范宅基地管理聚焦破解农民“建房难”工作现场会。会议提出,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用改革创新的举措,努力保障农民建房落地和宅基地规范管理,重点从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单列、规划空间调整、审批权限下放等难点破题。
  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力争用3~5年时间,有效解决全省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问题”。
  2014年11月,杭州富阳,浙江厅再次召开现场会,聚焦规划衔接、工作推进机制等问题。
  今年4月,浙江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规划引导、计划安排、审批简化、监督管理等改革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同时启动了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确定了11个县(市、区)的42个行政村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10月底,台州玉环,浙江厅召开全省以“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为主题的现场会,强调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宅基地规划选址、计划排序、流转退出、违法监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有效促进农村宅基地“解困破难”工作。
  “三年三个现场会,每年解决几个问题;四个省级文件,织密农民建房管理制度之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告诉记者,两年来,浙江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体部署、分阶段推进”的思路,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据统计,2014年以来浙江省累计解决23.7万户农民建房,涉及用地4.3万亩。其中,2015年下达农民建房专项用地指标1万亩,共帮助5.65万户无房户、7.69万户危房户建房。
  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协调不协调,农村很重要。陈铁雄表示,“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不仅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将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好事做好,“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有更多的获得感”。
  攻坚:宅基地管理新政频出,精准破解“老大难”
  农民建房过去为啥难?缺指标,是最显在的制约因素。尽管近年来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明确要求各地单列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但每年5%的计划指标实为杯水车薪,无法满足农民建房的刚性需求。
  从问题入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症下药,对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实行“省管总量、计划单列、专项管理”。“一方面,加大用地保障力度,今年全省专项下达农民建房计划指标1万亩,较去年增加40.6%,并配套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另一方面,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解下达专项指标,精准投放,实行数据入库、动态管理。”浙江厅利用处处长姜建明介绍,明年全省还将下达不少于1.2万亩专项用地指标,进一步解决农民建房用地难题。
  具体到乡镇,农民建房指标如何保障?平湖市广陈镇党委书记吴东伟将其概括为“三个一点”——建房专项指标安排一点,土地整治复垦落实一点,存量建设用地调剂一点。
  空间不足,规划不衔接,则是制约农民建房落地难的重要因素。对此,浙江厅提出强化规划引导管控,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与村庄规划编制联动推进,两规进一步衔接融合,切实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城郊型、中心村型、保留控制型等不同类型,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
  农民建房审批能否“瘦身”?浙江改革的方向是,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保障农民建房及时落地。
  具体的做法即“双重授权、下移重心”:农民建房单独组件涉及农用地转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由省委托下放县(市、区)政府;建房供地的审批由县委托授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单家独户申请的农民建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的,可按“定量不定位”方式先批准,验收后再报备信息。
  “如果是老房拆建,从申请受理、现场踏勘、批前公示到审核审批,不超过1个月。”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改革后农民建房审批时限较之前缩短5个工作日。
  临安、云和、开化等地的步子迈得更大一些,推行“一站式”审批,将国土、规划等权限同步下放至乡镇,规划部门负责村庄规划的指导、审查,新增建设用地的选址等,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做好土地保障工作。
  向存量要空间,同样适用于宅基地管理。杭州市大力清理整治“一户多宅”,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农民建房。今年以来,全市批准农民建房1.5万户,涉及用地面积2501亩,其中使用存量建设用地1675亩,占总数的67%。桐庐县自去年共拆除“一户多宅”7090户,腾出老宅基地1439亩,其中约400亩规划用于农民建房。
  倚山而建的玉环县芦浦镇大沙村,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和坡地村庄建设相结合,自2013年以来,该村农民建房没有新占一分耕地,全部安排在老宅基地上。
  “明年,全省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权重提高到50%,进一步强化存量盘活与新增计划指标分配的挂钩权重。”姜建明告诉记者。
  向改革要发展。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浙江省农民建房用地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98.79%。“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村庄规划滞后、两规不衔接、承包地调整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建房顺利落地。”陈铁雄在现场会上强调,接下来必须咬定目标,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在完善政策的同时,坚持深化改革,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突围:把自主权交还给村民,掀开民主管理“新篇章”
  宅基地怎么管,谁来管?海岛县玉环的实践就是最好的答案: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农民最有发言权,必须充分发挥村集体和村民的主体作用,深化农村土地民主管理。
  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事实。2010年,玉环县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初始比例曾高达34.7%,每年拆违整治成本高达2000多万元;如今,该县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最低降至0.93%,2012年以来连续3年居全市最低。
  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何而来?“2010年起,全县针对耕地保护难、农民建房难、土地违法查处难等突出问题,启动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累计解决农民建房7261户。”玉环县县长林先华介绍道,全县共创建72个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建立村级土地管理机构和土地协管员队伍,落实村级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并对示范村实行资金和土地指标双奖励。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专项奖励资金1600多万元。
  集体土地集体管。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以村级民主管理为抓手,制定了包括宅基地民主管理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土地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集体的主体地位,有效推进农房建设:2004年以来,全村累计拆除旧房、收回空闲宅基地近1万多平方米,不仅基本解决了现有农户住房问题,还结余宅基地5000多平方米,为子孙后代预留了发展空间,连续10年实现土地“零违建”。
  群众事项群众议。平湖市广陈镇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制,对宅基地管理等重大事项实行“村民委员会提议—村监事委员会审议—土地民主管理委员会商议—公开征求村民建议—村民达标大会决议”。
  村务公开村民督。余姚市谢家路村实行村民建房“八步法”,提高宅基地分配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杜绝乱搭乱建等现象。
  此外,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八一村将宅基地管理作为村重大事项,写入村规民约,纳入村“首议制”、“提案制”、“票决制”办事程序,制定了宅基地管理的实施细则,使宅基地分配有章可循。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关键在县,责任在乡,基础在村,落实要靠村基层组织。”陈铁雄最后强调,要发挥试点的示范效应,将农村土地民主管理不断引向深入,力争三年后,基本实现全覆盖,掀开农村土地民主管理的新篇章。
文章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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