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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最后的重磅:想返乡下乡建房?国家已悄悄开了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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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 10:35: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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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出去的很多人,退休了想回到家乡,过过田园生活,老了想落叶归根,但因为户口已迁出,没法建房;
而一直在城里生活的很多人,也想到乡村寻找人生的另一种风景和情怀,但因为没法买农民的宅基地,也没法建房。
不过,国家的政策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返乡下乡建房将成为现实。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本月初,国新办还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就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我们先来看《意见》里关于土地支持政策的内容: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县级人民政府可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等等。

然后,我们再来看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回答:对农村来说,农村土地政策是很重要的政策,可以说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在农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农民财产权益的事项,都应该遵从法律和政策的相应规定。


实际上有两种情况,一类是返乡人员,本来承包权就是他的,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他的,相对而言,这方面的制约和限制少一些。
但是对于下乡进行创业的,凡是涉及到这一类的,就要依照规定来办理。在新的政策里面,确实有一些新规定,大体上是有几类。
第一个是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创新创业,包括返乡下乡人员也可以。


第二个是自住房可以改造成农家乐。




第三个是可以和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乡人员总得有一个居住场所,甚至有的搞电商网络,需要一个平台。还有一条规定了地方政府在建设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返乡下乡人员搞农业设施等基础建设。当然,有些规定还需要配套,有些规定还需要地方拿出办法来。

总之,我们会开出清单,督促各个部门、各个地方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


这些政策,跟原来的政策相比,有很大的突破。尤其是关于农房利用方面,都是首次提出的新说法、新规定,给出了政策引导的大方向。这其中,与农民共建房屋这一条政策未来的想象空间非常大。甚至可以说,国家对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建房已经开了口子。
陈部长也非常明确地说:下乡人员总得有一个居住场所。
现在农村里有很多空置的农房或宅基地,如果这条政策能真正落地,返乡下乡建房,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

以后不要再问我乡下能不能建房的问题了,你看,国家政策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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