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农业农村部就大众关心的“乡贤回归”的议题作出答复,明确提出: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这一政策的出台可谓及时雨,让许多在城里务工人员,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到自己的故乡了。
此番新规的推出,让许多外出的打工者吃了定心丸,那么其中的亮点何在呢?
1、进城打工或落户,不得胁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长久以来,很多农村为了减少人口的流失,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甚至有些基层部门还制定了不成文的规定:进城落户必须退出宅基地,这让许多外出谋生的人陷入了两难,进城打工宅基地没了、不进城打工钱没了。在这样的两难下,许多农民选择了当下、放弃了未来,以至于很多人望故乡兴叹,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
此次,农村部明确提出:各地基层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为前提为农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将严查严惩。这无疑给了许多农民前往城市的“通行证”,让他们既能进城赚钱,又可以回乡养老。
2、城市户口也可以在农村建自住房
此次新规对乡贤回乡建房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各地不得阻挡已落户城市但拥有宅基地的人返乡建房,自建房可以登自己的名字。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许多地区以户口已迁走为由,不让那些进城人员返乡建房,由此导致很多优秀的乡贤无法进村,同时也让很多已经在城里买了房的人回不去。
事实上,中国人无论走多远,对于从小生长的家乡始终有一份特殊的情感。乡贤的到来,一方面可以填补农村人才缺失的困境,另一方面也能为当地带来优秀的人才资金资源,更好地促进农村的发展。这是此番新政出台极为值得肯定的地方。
3、没有宅基地的可以和农民合作建房,有效期不超过20年
此番新规对返乡创业、进村创业的人员也提出了莫大的支持。其中规定,如果在老家或者其他创业的农村没有宅基地,创业者可以和当地的农民合作建房,利用农民的宅基地建设自住房,以便于在农村的工作生活。为了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合作建房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以防合作建房变成永久建房。
这对于很多进村创业人员而言是极大的福音,过去的时光里,很多进村创业的人由于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租用农民的房子甚至住在简易的板房或者窝棚里,对创业所在地也没有归宿感,这样的状态下如何能将他乡当做故乡,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呢?
有人说:故乡是城里人到不了的远方,这其中就有关于失去宅基地的忧伤。如今,属于你的宅基地依然还在那里,你会在垂暮之年回到那个生你养你的故乡,在日落西山的时刻,怀念童年时走过你家巷口的那个姑娘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