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专项整治,休闲农业面临灭顶之灾 201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发生了太多大事。 但其中有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能持续影响中国农业30年,特别是休闲农业面临灭顶之灾。 那就是“大棚房”整治! 什么是大棚房? 顾名思义,“大棚房”就是大棚里盖房,农业用地被非农业使用。 “大棚房”其实是打着建设生态大棚旗号,把大棚建成房子、院子,甚至是带房子的农家院的做法。 类似下图这种▼▼▼ 大棚里建别墅:一桩由房地产引发的血案 “大棚房”最早运用在休闲农业上,但搞房地产的那帮商人胆子太大了,有50%的利润就可以杀人放火。 地产商就钻了这个空子,他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大棚房租期一般为20-50年,每套价格18-60万元不等,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大棚房建设用地都是从农民手中承租,拿到土地的成本很低,里面有暴利,但对耕地损害很大,无法再恢复为农田。这个“聪明”的“大棚房”,在北京周边、河北河南、上海、山东山西...像病毒一样蔓延开来。 这就是属于违法建设,之前国家“投鼠忌器”没有行动,但问题过于严重,中央痛下决心清理大棚房。 18年全年,从北京到全国,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对大棚房整治。 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落实国务院专题会议决定,不折不扣开展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胡春华强调,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坚守农地姓农底线,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打击、坚决拆除。要严守清理整治时间节点,严明工作纪律,迅速果断、干净利落地完成各阶段任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把各项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严肃督导问责,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大棚房”这个怪胎,休闲农业种下的“祸根” 可笑的是,“大棚房”是由休闲农业种下的“祸根”(带引号)。 “大棚房”的前身,其实是休闲农场改造大棚用以做接待、餐饮和游乐项目。 这些年国家鼓励休闲农业,但需要餐饮住宿游乐场地,但是并没有相应的配套,所以就诞生了这么一个怪胎。 最开始大家其实很谨慎,毕竟这是违法的,但当北京和上海周边开始做起,全国城郊的农庄都开始效仿。 这是惯性思维,心存侥幸,觉得法不责众,先做等着政策肯定会放宽,最开始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没想到“大棚房”问题严重到非治不可的地步。 触碰红线,休闲农业面临灭顶之灾 整治“大棚房”,休闲农业跟着遭殃,最终对农业影响之深无法估量。 全国的农业园区,70-80%都有不同程度的触碰红线,总体波及范围极广、损失极大,特别是对休闲农业。 所有打擦边球的大棚,要么已经被拆,要么即将被拆。很多休闲农企,特别是近郊的,损失上千万数千万的不在少数。 原来在大棚里搞的休闲农业,比如餐饮配套、游乐项目,全部被依法拆除。 不过农企也没有怨言,因为本身就是违法建设。 带着镣铐跳舞的休闲农业 休闲农庄做“大棚房”,一开始就是冒着政策风险硬上的,很可能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 首先,土地法明确规定农用地不允许非农经营,只要是在农地上,除了规定的农业生产,任何形式都不行。 “大棚房”本身是违法的,性质已经定了,国家也是出于遏制农用地非农化,从保护耕地的角度去治理的。 但是,农企也是有苦衷的。 鼓励做休闲农业,暂时又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只能建不大于19平米的看护房,这很难满足休闲农业的需求。 切勿心存侥幸,土地红线绝对不能再碰 非农用建设用地,如餐饮接待场地,只有一个解——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 中央为了支持休闲农业,明确规定每个地区要划出一部分的宅基地支持休闲农业。但是,现在连房地产的地都紧张,地都不够用,根本轮不到农业。 矛盾集中体现在城郊,因为城郊主要做的就是休闲农业。 还有一个“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另外一个打擦边球的是小木屋,但去年开始也有很多地方被强拆。 从长远来讲,国家也正在规范这个行业,现在去整顿,接下来才会有新的政策,支持休闲农业的发展。 但是——所有释放信号表明,在新政策未出台前,大家切勿心存侥幸,宁愿不赚钱,这个红线万万踩不得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6L0d8gSpuWFODroPFVg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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