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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1、将车辆停放在地势较高、空旷的地方,不要停留在广告牌、临时建筑和枯树下。注意停车场、地下车库的防洪安全。
2、台风期间不要驾车外出,驾驶车辆要减速慢行,保持车距。行驶中遇强风侵袭,应停于路边。防止从侧面刮来大风引起翻车。
3、穿越积水较深的路面时,不要猛踩油门,一防积水路况不明,二防浸水刹车片失效。
4、服从交警、交通部门对道路、车辆的监管,接受救助。当需要汽车运输抢险人员和物资时,要积极支持。
5、汽车被洪水浸泡后,立即报告保险公司进行核实。保险公司特别提醒:切忌点火。
企业:
1、从台风登陆前48小时开始到气象台取消台风预警信息,须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警戒,并制定可高效执行的紧急预案;
2、在台风、暴雨、洪水来临前,准备沙袋并填充好,将沙包堆放在可能需要挡水的门口两侧;有挡水板的企业将挡水板提前插好并做好接口处的密封;
3、在台风、暴雨、洪水来临前,准备好雨具、照明、沙包、防水布、抽水机、柴油发电机等应急物资;
4、地下建筑(指建筑物零线以下)内不得存放可移动的设备、存货及高价值的财产,须转移至安全的区域,且在入口处设置沙包、挡水板等挡水设施;
5、尽可能的将存货存放于2楼或以上的安全楼层,存放在1楼的存货须垫高不低于30CM;
6、露天及简易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机器设备及存货等财产,须提前转移至安全的区域;
7、轻钢结构屋顶、墙面的紧固件若有锈蚀、松动等情况须马上更换、加固,并在台风/暴雨来临前用帆布、防水布/罩遮盖轻钢屋面下的机器和存货;
8、轻钢建筑、简易建筑、临时建筑的屋顶和角区,可采用重物压迫或使用钢丝绳拉紧紧固;
9、修复破损的门窗及天窗,保持门窗紧闭,并建立巡查制度;
10、清理屋顶及屋顶排水系统附近的砖头、泥沙、树叶等碎屑物,保障屋顶排水通畅;
11、用防水透明胶封堵门、窗、排水管、伸缩缝等发现渗水、漏水的地方,货物堆放需按照规范距离门、窗、排水管0.5米以上存放,伸缩缝垂直下方不存放物资;
12、对厂区所有排水沟(管)进行清理,保证畅通,且排水沟(管)周围1米内不得存放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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