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钢别墅_自建房论坛门户网站_建房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查看: 59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朱一鸣:警惕土地流转“大跃进”

[复制链接]

153

主题

154

帖子

46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09:10: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房迷推荐产品,下单支持建房迷
土地流转是指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建房迷给大家分享土地流转相关微信,目的是让大家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概念股等内容。
???????新三农
及时发布三农政策和学术观点。精编农业信息化、农业电子商务、创意农业、品牌农业和休闲农业等方面的文章。构建三农学习、交流的公益性综合平台!小编个人QQ和微信号:3155579203(←长按复制)。


  作者:朱一鸣(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由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是稳步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是未来农村改革的基本趋势和方向。在实践过程中,要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绝不可盲目、“大跃进”式推进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在中国农业的发展现状倒逼下,结合未来中国农业的发展需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老龄化。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镇,“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诸多问题迅速凸显。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供给后劲不足的形势下,保持固有的农业耕作方式,不仅不利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持续增长,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产能的下降,甚至土地荒芜。从国家层面来讲,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已成为中国现代化的一块短板,中国的农业发展水平亟需提高,为适应这一新形势要求,我国农业需要走一条集约型的发展道路,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
农业污染问题严峻。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中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大类多、分布广,难以处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我国的化肥和农药生产和使用量世界第一,土地规模的细碎化和经验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导致亩均化肥使用量偏高、施肥不均衡、施肥结构不平衡等问题的出现,进而造成农业面源污染。面源污染一方面会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为此,科学化和科技化种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和硬指标。基于农户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只有在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下,农业科技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进而有利于2020年化肥和农药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保障国家谷物安全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独立自主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当前,大豆供给的对外依存度高,自给不足,使得我国农业的政策性目标已不再是粮食安全而是谷物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即“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在人口逐年增长的形势下,为了保障谷物安全,一方面严格确保耕地保有量在18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不低于15.6亿亩,另一方面在科技支撑下,积极提高土地生产效率,扩大生产产能,而后者需依托土地流转才能得以实现。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一政策目标是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创新举措。目前,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农业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程度不高,融合效果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需要重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有助于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拓展产业功能和范围,进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前提是土地流转。
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有利于改进种粮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缓解农业面源污染以及促进农村一二三融合发展。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强垒大户,片面追求土地承包规模,不是土地流转。地方政府要根据承包人的资金实力、市场开拓和技术支撑能力,确定土地承包规模,进而有序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绝不可盲目、无底线地推进土地流转。
警惕“大跃进”式土地流转
习近平总书记在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中曾指出,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要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以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和激发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
中央政府掌好舵。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土地流转紧密相连,基于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农民利益,中央政府应规划好两项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在发展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纠偏。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均明确指出加快培育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并从不同角度进行扶持。《指导意见》要求试点省份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明确指出“谁多种粮,就优先支持谁”。两个《意见》指出,一方面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求涉农的金融机构发挥好金融引导支持的作用。国家针对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和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将会有力推进了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为此,正确引导土地流转,加大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是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整体宏观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指出,要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发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力军作用,提高规模经营产出水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能否在农业发展中扮演好主力军的角色,彰显主力军的作用是检验土地流转成功与否的试金石。
地方政府划好桨土地问题关系亿万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村土地的流转应稳步推进,反对土地流转“大跃进”。各地方政府要以中央政策为基准,因地制宜,加强监督,正确引导,保障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第一,要坚决杜绝损害农民的长远利益,严格把控大规模改变农用土地用途,时刻警惕资本和权力勾结。第二,要从土地流转、经营者选拔、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第三,要规范土地流转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使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范化、合同化、法律化,确保承包主体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要紧紧将中央的方针政策作为政策推行的基石,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本着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宜农则农,梯次推进的原则,认真领会中央有关农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有序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流转和推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编辑:食指姑娘
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新三农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共同见证新农村的建设、新农业的发展和新农人的崛起!

微信公众号:xinsannong2014

小编微信号:3155579203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微信群|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建房迷JianFangMi  沪ICP备0501607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7163号

GMT+8, 2024-5-11 02:56 , Processed in 0.123497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