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钢别墅_自建房论坛门户网站_建房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查看: 70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惠民政策解读——法律对村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

[复制链接]

181

主题

242

帖子

90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0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22 20:04: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房迷推荐产品,下单支持建房迷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房迷给大家分享宅基地建房相关微信,目的是让大家了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买卖,农村宅基地证等内容。

法律对村民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农户,不予批准。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
答:(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2)确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出后无宅基地的;(3)规划新村、镇需要安排宅基地的农户;(4)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退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户口。
怎样申请办理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
答:(1)建房户向所在地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2)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3)由乡镇土地管理所按村镇规划定点划线,准许施工。
(4)房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符合用地要求的,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相关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微信群|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建房迷JianFangMi  沪ICP备0501607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7163号

GMT+8, 2024-5-3 19:55 , Processed in 0.130906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